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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海洋,六大纪律全违反

 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7月23日消息,辽源市委原常委、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通报显示,其严重违反党的六大纪律。

 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7月23日消息,辽源市委原常委、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通报显示,其严重违反党的六大纪律。

曾海洋,六大纪律全违反曾海洋 资料图

  公开资料显示,曾海洋出生于1969年3月,吉林省辽源市人,2000年6月入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。

  他曾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、副区长,龙山区委常委、副区长,东丰县委副书记、县长、县委书记等职。

  2022年,他任辽源市委常委、东丰县委书记。2024年12月,曾海洋任上被查。

  经查,曾海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违反政治纪律,政绩观错位,搞“政绩工程”;

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,违规参加公款宴请;

  违背组织原则,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、岗位调整提供帮助;

  廉洁底线失守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

  违反群众纪律,向企业摊派费用;

  违反工作要求,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;

  生活奢靡,贪图享乐;

  公器私用,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肆收钱敛财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项目承揽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 

  曾海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  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曾海洋开除党籍处分;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责任编辑:刘德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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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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